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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小苹果
最近,一位专家在人民大学深圳金融论坛上提出,应支持60-70岁的“青老年”人再就业,引发热议。的确,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许多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不足,延长退休年龄似乎成为必然。
60-70岁重新定义为“青老年”
在上述论坛上,专家马建堂表示,随着寿命增加,60-70岁应定义为“青老年”,70-80岁为“中老年”,80岁以上才是“老老年”。他认为,60-70岁身体功能尚好,应该支持这部分人再就业,满足他们的求职需求。
专家的观点或许出于对老龄化的担忧。但一下子把退休年龄提高10岁,直接将本属于老年人的阶段重新定义为“青老年”,让许多人大跌眼镜。退休不就是为了能够早点享受天伦之乐吗?如果还要再就业10年,那退休制度的意义何在?
发达国家模式并不适合我国
其实,在许多发达国家,退休后再就业也较为普遍。以日本为例,不少老人到了70多岁还在工作,从出租车司机到讲师,甚至涉及一些敏感行业。主要是因为仅靠退休金难以生存,不得不继续工作。
但是,我们能够完全照搬这一模式吗?中日两国的传统文化和现实国情毕竟存在差异。中国人更看重家庭和享受天伦之乐,迫使普通老人延长再就业时间,恐怕会引发社会诸多问题。
养老保障制度亟待完善
之所以会有“再就业”的提法,关键在于当前中国的养老保障不足。许多老年人的退休金难以为继,延长退休年龄似乎成了权宜之计。但迫使老人继续工作,并非根本之策。
我们需要尽快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高退休金发放标准,让老年人真正享受该有的天伦之乐。同时,适当提供再就业岗位,让身体尚可的老人自主选择延长工作。但不能简单延长强制退休年龄,那样对老年人太不公平。
就业歧视也需消除
此外,即使老年人选择再就业,也面临用人单位的歧视。许多单位不愿招聘年龄较大的求职者。而对已经离职的老年人更是见死不救。这种就业歧视也有违人道,有悖建设共同富裕的理念。
所以,支持老年人再就业还需要社会整体环境转变。只有当老年人可以不受歧视地工作,而不是被迫工作时,这一理念才算实现。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专家想延长老年人就业时间的初衷是好的。
但是简单延长退休年龄,强行让本属于老年阶段的人继续工作,在道德上说不通,在执行上也存在困难。我们需要提升退休保障水平,消除就业歧视,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时光,而不是为了温饱再度操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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