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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赁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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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以下是我收集的最新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里面有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流程等等,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二、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见附件三)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三、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3)发生以下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
??????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
??????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二、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我们知道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比如根据法律的规定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不是说只要租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当符合《通知》及本实施细则中申请人的提取条件(一)、(二)、(三)、(四)的规定。二、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金额(1)每户家庭(申请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2)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三、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按以下流程办理:(一)租赁提取申请1、申请人通过租赁平台提出申请,并按网上办理流程及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或者信息。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者信息齐全的,租赁平台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进行核验,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对申请人婚姻信息(包括单身和已婚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进行核验。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市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或者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或者信息。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市公积金中心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当重新通过租赁平台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5、特殊情况处理。如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名含特殊字符、账户信息有错误或者存在多个账户,申请办理租赁提取手续的,需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区管理部)柜面咨询办理,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办理账户信息修改、账户合并后,再次通过租赁平台提出租赁提取申请。如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名为外文名、字符数过长或者户名含特殊字符且无法修改,将导致转账失败的,申请人应当至区管理部柜面提出租赁提取申请,由区管理部柜面受理并审核,通过复议方式为其办理租赁提取。6、异议处理。如申请人对租赁信息、住房持有信息、婚姻信息、提取条件等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至各区管理部提供无房证明、婚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由区管理部柜面审核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租赁提取代发转账步骤。(二)租赁提取变更及终止申请时间段内发生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和月提取额等租赁提取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有效信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www.shgjj.com)、微信(上海公积金)或者手机APP(上海公积金)、租赁平台等渠道,按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变更。申请时间段内申请提前终止提取的、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的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有效信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或手机APP、租赁平台等渠道,按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提取业务的终止。1、变更。申请人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和月提取额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信息变更。变更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通知申请人信息已变更。2、终止。申请人申请提前终止提取的、租赁期内申请人及其配偶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申请人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包括承租人、租赁地址、租赁期限、租赁金额等信息变更的)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应当按照网上业务规则、流程办理终止。市公积金中心定期(至少每年一次)通过租赁平台获取或者核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持有信息、住房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信息,如核验结果显示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市公积金中心将自动终止申请人的租赁提取业务。发生以下情形的,提取转账自动终止:①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的;②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③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④申请人租赁合同信息变更或者租赁合同解除的。终止后,市公积金中心将通知申请人业务已终止。申请人如需再次申请办理租赁提取的,应当在前次业务终止后,再重新通过租赁平台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上海租赁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三、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流程
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
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
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
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相同。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包括:
1、购买、装修、建造房屋。
2、离退休。
3、丧失劳动能力并从原单位离职。
4、偿还购房贷款。
5、租房,且月总收入的20%。
提取公积金最常见的形式是购房,因购房提交材料包括:
1、房屋
2、银行贷款合同。
3、契税缴税证明和房款发票或收据。
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5、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6、书面的公积金提取申请。特别提醒:以广州为例,根据最新的公积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同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应当同时注销职工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上海公积金征信审核标准?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需要审查个人征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信用报告审核标准: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连续24个月的信用记录,在此期间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准贷记卡连续24个月内,出现"1"和"2"标志,未出现"3"的,原则上不属于不良信用记录范围内。只要24个月以内的信用记录符合以上个人征信条件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1在上海无论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提取公积金,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上海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个人征信良好,另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3.个人征信良好,具有稳定工作且能按时归还欠款。4.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四、公积金贷款对信用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贷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通过电话银行955服务热线,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贷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贷款的个贷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如果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当期执行的利率,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贷款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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